南華大學 學生團體申請活動場地人數規範表
借用場地前,活動人數要符合活動場地的容納人數,如活動人數為30人,場地請申請符合30人的場地。參與活動(含工作人員)人數請為申借場地總人數的二分之一以上方能借用。
校內大型場地(B244雲水居國際會議廳、HB03學慧樓大階梯教室、C334成均館會議室...等)及戶外場地活動場地申請(活動前2週繳交)
南華大學場地借用申請表(113年10月)
南華大學場地使用計畫書(113年10月)
法源依據:南華大學場地借用辦法(113.09.23通過)
校內活動場地申請(活動前2週繳交)
南華大學學生團體活動申請表(113年11月)
校外活動申請(活動前1週前繳交)
南華大學學生團體校外活動申請表(112.12月)
南華大學學生團體校外活動保險名冊(11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