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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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9/7
【課活組公告】115-1期初負責人聯席會議會議議程

南華大學 115學年度第 1學期社團負責人期初聯席會議議程

壹、 會議時間: 115年 9月 09日 (星期三)下午 12時 10分
貳、 會議地點:成均館C322教室
參、 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肆、 長官致詞
伍、 課外活動組宣佈事項

一、請注意社課內容、活動內容及平時與社員之間的互動中,不要讓社員感到「不舒服」。

 二、多元(自主)學習

選社時間為9/07(一)~10/1(四),其選社方式為至學生社團系統選社,請同學於選社前填寫大學生課外核心能力評量量表進行前測,並於期末時再次填寫進行後測
前測時間:115.09.07-115.10.1、後測時間:115.12.07-116.01.08
 
三、學輔經費補助申請成果報告:

請於每次活動結束後,5個工作天內繳交活動成果報告,請雙面列印!請按照順序排列!(請按順序排列)
(1)活動資料檢核表
(2)學生社團活動成果報告表(活動照片:全校性6張、社團活動4張、社課每次2張)
(3)活動簽到單(註明活動時間,若要核銷鐘點費、餐飲費須多印1份)
(4)回饋統計分析
(5)領獎清冊(若核銷獎品須附上)
(6)影印樣本(若核銷印刷單項達100元者須附上)
(7)將「活動成果報告」、「活動照片」電子檔(全校性6張、社團活動4張)寄給承辦人,信件主旨為「【社團名稱】-活動系列-活動名稱-活動成果報告」
學術性、康樂性、音樂性、服務性社團、
體育性、聯誼性承辦人:鵬亘姊sharry06@nhu.edu.tw
綜合性(系學會)承辦人:凱哥yuankae@nhu.edu.tw
 
四、學輔經費補助申請核銷報帳

請於活動結束後,成果報告繳交核准後5個工作天內繳交核銷,但不得晚於本學期核銷截止日期115.12/17(四)16:00。
報帳核銷補助金額時,要準備什麼?
(1)活動經費核銷檢核表
(2)收支結算表
(3)單據黏存單(至辦公室領取),要附上自籌收據影本
(4)錢要花完、錢要花完、錢要花完
 
五、 學生團體活動紀錄本

領取期限:即日起
本學期活動記錄本抽查分別訂於10/23、11/27、12/24,請於抽查前交於社團輔指導老師簽章後繳交至課外活動組,俾便核發社團輔指導老師費(須附輔指導老師簽到、出席照片)。
 
六、  115學年學生團體輔指導老師資料表

於9/11(五)17:00前繳交,其資料表請至下載專區->每學年度繳交更新處下載,請各學生團體務必繳交,以配合輔指導老師聘任。
※輔指導費補助說明:
(1)校內輔導老師出席1次補助500元,1學期補助最多至2,000元。
(2)校外指導老師出席1次補助1,000元,1學期補助最多至3,000元。
(3)若指導費不足者,得自行申請經費補助鐘點費(指導老師之鐘點費出席日不得與指導費出席日相同)
 

七、115學年度學生團體器材採購

(1)欲申請115學年度學生團體器材採購,請於9/18(五)12:00前繳交學生團體器材需求申請表、估價單、器材照片至課外活動組(同樣廠商之器材總額達到2萬元以上須附3家估價單)彙整。
(2)欲採購器材依教育部獎勵私立大學校院校務發展計畫要點修正規定第十二條第四項辦理申請,其欲申購器材耐用年限二年以上且金額新臺幣一萬元以上者方能申請。
(3)另課外活動組將召開器材採購審查小組會議,時間09/30(三)15:00 地點:成均館332
,屆時請學生團體派代表出席說明器材申購之用途。
 
八、郵局專戶更名(建立)學生團體

請有申請郵局專戶更名(建立)學生團體,請於9/30(三)17:00前攜帶「學生團體開戶印鑑」,至課外活動組領取「公文」及「負責人私章」,領取完後備好「公文」、「負責人身分證及健保卡」、「當選之會議紀錄或當選證明」(要加蓋社章)、「負責人私章」、「學生團體開戶印鑑」、「郵局專戶存簿」至民雄郵局辦理更名,並請於10/30(五)17:00前將存簿封面影本繳交至課外活動組備查。
※即日起,核銷系統已正式採用新的戶頭負責人名字,故有申請戶頭更名的學生團體,需先進行更名,方可核銷。

九、115學年學生團體辦公室-分配及打掃

分配時間:115/09/23(三) ,15:10-17:00
當天行程如下:
1.社辦清潔(室內區域與走廊公共區域)。

2.有登記使用需求者,依照登記順序選擇社辦,現場叫號3次未回應者則依序由下一個社團選位。選位順序之後公告
3.選位前請先想好「要幾號辦公室?」、「要哪一區位置?」。


※1510-1540進行空間整潔,分配當天請原本就有社辦的社團進行空間整潔,未出席者取消本學年度社辦使用申請。
※打掃範圍包含:桌子周圍地板、設備(桌、椅、移動櫃、置物櫃)基本整潔、桌面清空、空間外走廊、公用區桌面整潔。
※
選位前會先檢查原位子的整潔狀況,若狀況不佳則先換下一個社團選位。
※第一次申請空間者請共同清理公共區域(空間外走廊)。
※以前有社辦但今年未申請的社團,請於當天將空間盡空並歸還鑰匙,若未出席,原社辦之物品將統一清除。
※請有登記學辦的社團,詳閱「南華大學學生團體空間使用及管理要點」,並依要點規定使用學辦。


十、 請學生團體務必落實郵局專戶存簿、開戶印鑑、負責人私章分人保管,以建立社團財務保護機制。

十一、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輔經費複審金額公告


陸、臨時動議
柒、散會
 

 

附件:1151學生團體活動經費申請複審結果公告.pdf1151學生團體活動經費申請複審結果公告.pdf
附件:系學會複審公告.pdf系學會複審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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