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114學年度校務會議(藝術學院)校級代表補選-選舉公告
一、本次選舉依據大學法第33條及「南華大學學生代表參加校內各級會議實施要點」辦理。
二、會議學生代表資格
各院代表
校務會議(院代表):各學院1人。
三、會議之職權、任務,可點選連結觀看該會議設置辦法與要點。
四、本校學生參加各級會議之學生代表數額,依其會議辦法規定名額。每位學生代表至多以擔任3個委員為限,任期為114學年度(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
(已於114學年度校級會議學生代表選舉擔任3個委員之學生,不得報名此次補選)
五、本次選舉相關期程:
1.登記時間:115年02月26日(四)17:00至115年03月13日(五) 17:00止。
2.選舉公報:115年03月16日(一)公告。
3.選舉時間:115年03月18日(三)至03月20日(五)舉行,以線上投票方式進行。
六、登記方式:上網填寫表單進行登記,表單連結。
七、若有任何問題,請至課活組洽詢碩柔姊#1210、怡伶#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