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將修正好的學生團體活動申請補助一覽表、企劃書及企劃書審查表一同繳交至課活組辦公室進行複審,並依照以下順序排放: (1)第一頁:學生團體活動申請補助一覽表 (2)第二頁:企劃書審查表 (3)第三頁以後:企劃書 並請學生團體負責人於學生團體活動申請補助一覽表的團體負責人處親筆簽名,並請輔導老師於團體輔導老師處親筆簽名。
2.經費申請複審繳交期限:即日起至113.02.19(一),11:30。 如有任何問題,請至課活組洽詢